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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三五”医改改什么?与上一个五年有何不同?

发布时间:2017-02-23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丨张冉燃

新近发布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下称“十三五”医改规划》,让人在“吐故”之间,品尝到“纳新”的韵味。

规划的要义之一是衔接。回看《“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下称“十二五”医改规划),明确以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为4项重点工作。此次的“十三五”医改规划则提出“5+1”项重点任务。

“5”是指: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

“1”是指: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两相比较,“十三五”医改规划的“5+1”与“十二五”医改规划的“4项重点工作”显然变化较大:全民医保从第一退至第三,基本药物制度从第二降至第四,公立医院改革从第四上升到第二,分级诊疗摆到首位,综合监管则在扩充后单列。

在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看来,这种优先级的变化说明,医改的主要任务和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医改有了新的站位。以全民医保来看,在“十二五”医改规划前的2010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覆盖2.37亿、1.95亿和8.36亿参保人,到2015年,此3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此外,2015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增加到500元左右,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比2010年的120元增长了2.2倍。在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的情况下,医保就不再是工作的首位。

规划的要义之二是前瞻。“十二五”医改规划的主旋律是一个“基”字,“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提法贯穿5年。5年后,基于对未来形势的评估预判和超前布局,分级诊疗上升为医改的首要工作。

解读|“十三五”医改改什么?与上一个五年有何不同?

其逻辑在于,当下不时听闻的“看病难”,细细分析起来与5年前的“难”已大不相同。过去的“看病难”主要是基层医疗机构风雨飘摇、基层医生青黄不接导致的难,今日的“看病难”则是去大医院、看大专家难。换言之,以前是“病有所医”之难,今日则是“病有良医”之难。

这种“难”不能单纯靠打“基层牌”获得破解。因此,“十三五”医改规划提出“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引导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的“组合拳”。显然,这样的安排不仅是对大、中、小三级医疗机构的纵贯和打通,也是对预防、医疗、康复过程的连接和改造,颇有向前瞻望,进而盘活资源、精细管理的味道。

规划的要义之三是操作。好的规划,更需要好的落地,这就需要规划在编制和实施间、在中央规划和地方规划间、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间、在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间有效接续。

具体而言,在“十三五”医改规划的大前提下,地方改革的主线、原则均应遵循、依照相关要求,以确保医改工作的“全国一盘棋”。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立足实际、体现差异,施展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以实现整体升级和局部发展的协调统一。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十三五”医改规划强调,要“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放权,鼓励地方锐意进取、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特别是针对一些矛盾和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改革,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

在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召开的“新年医改论坛暨‘十三五’医改规划座谈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说,如果把医改比作盖房子,那么从2009年到前一段时间,重要的工作是打好根基,形成一个比较好的房屋框架,现在则到了提升质量、提质增效的更高阶段。这也意味着,医改“十三五”的主题将聚焦改革的质量和效益。

这既是将近8年的新一轮医改“提挡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新常态、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等外部条件的客观使然。一方面,在经济新常态下,医疗卫生的投入规模不会大幅攀升,另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护理康复、医养结合等问题凸显,加之疾病谱的变化,大量慢性病患者需要规范化、个性化的管理等,都需要现有医疗、照护机构挖掘潜力、转型谋变,向管理要效益、用服务增效益。

更明确来说,“十三五”的医改,要在政府投入基础上,用好自身筹码,力争让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物尽其用,甚至以一当三。这应是“十三五”医改规划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