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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上海:开展2023年医疗卫生单位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标准化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08

关于开展2023年本市医疗卫生单位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医务工会,各市级医疗机构、直属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上海 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维护广大医务职工健康权益,促进和谐医院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决定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主申报、重点培育、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工作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推进本市医疗卫生单位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标准化建设工作,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倡导“健康工作和科学休息”理念,有效帮助缓解医务职工工作压力,促进医务职工身心健康,提升医务职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参加对象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以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的样板间为单位进行申报。每家医疗卫生单位限各报一个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样板间。

三、工作目标

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开展“健康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创建工作,不断优化全市医务职工的工作休息环境,不断提升广大医务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关心医务职工职业健康的新风尚。

四、工作流程

1.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健康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的自主申报。按照《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办公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值班室建设标准》(见附件2)、《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休息室(手术部)建设标准》(见附件3)和《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休息室(其它)建设标准》(见附件4)的要求,开展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申报工作,填报创建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

2.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委托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对创建单位开展过程指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按照创建标准对每家单位进行材料初审评分。通过初审后,公布初审名单,并对建设提供创建过程指导。

3.创建工作完成后,创建单位提交验收材料。各单位需对照《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办公室建设标准》《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值班室建设标准》《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休息室(手术部)建设标准》和《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休息室(其它)建设标准》及自评表(附件5、6、7、8),开展自评。涉及室内环境指标检测评价的,需委托具有相关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创建单位提交验收申请表(附件9)及相关验收材料。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对创建单位相关材料进行验收。上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4.2023年12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对符合建设标准的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进行命名授牌。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的建设工作,将这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健康上海”战略规划结合起来,与开展医务职工健康促进、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医务职工身心健康水平、维护医务职工的健康权益的工会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到开展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建设对改善医务职工工作环境、促进医务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建立以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工会、后勤和相关科室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确保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认真对照建设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2.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单位在开展创建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健康工作和科学休息”的理念,着重宣传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的建设对改善医务职工工作环境、提高医务职工身心健康水平和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意义,从而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提升职工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3.加强评估,完善考核。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适时对本单位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自我评估,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专家团队,对申报单位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对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对暂时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以确保全市的创建工作水平。此项工作将列入各直属基层工会年度工作考核加分项。

有意愿参与申报的单位,请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的申报表(见附件10),纸质版一式两份。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将适时开展培训、督导及考核工作。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何雪松 18918793220

市医务工会 刘珊珊  17321208103

邮  箱:shywghbz@163.com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1611室

附件:

1.上海市医务职工职工健康办公室建设标准

2.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值班室建设标准

3.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休息室(手术部)建设标准

4.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休息室(其它)建设标准

5.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办公室建设自评表

6.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值班室建设自评表

7.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休息室(手术部)建设自评表

8.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休息室(其它)建设自评表

9.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建设验收表

10.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建设申报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医务工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