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智采器械、华招器械网
7月1日,河北和新疆两地发布公告,确认4类耗材,启动带量采购。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和静脉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的通知》,接续采购周期为2年,要求约定采购量不少于上一个采购周期采购量的80%。
新疆自治区中部联盟集采办公室正式发布2024年新疆自治区中部联盟吻合器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公告,本次带量联动采购品种为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具体为管型/端端吻合器、痔吻合器两类(电动除外),钉材质为钛合金或纯钛。采购周期为2年。
本次带量联动采购依托重庆药交所开展,申报企业在全国各省级(含省际联盟)集采所有曾中选的申报产品均须参与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申报,并按要求报价,如未报价视同放弃所有同类产品申报。各申报产品进行一轮报价,产品以注册证进行报价,申报价不高于产品最高有效申报价拟中选。
值得一提的是,这4类耗材在此前集采中便已出现了超高降幅。
2021年6月,河北省首次实施两类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静脉留置针类平均降幅78.42%,输液器最高价由23.25元/支降至2.87元/支,最高降幅90%,平均降幅75.38%。
在京津冀“3+14”吻合器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管型/端端吻合器平均降幅高达86.89%,最高94.41%;痔吻合器平均降幅88.09%,最高94.88%。
本次两地接续、联动带量启动后,业内普遍预计这些耗材的价格可能会进一步下探,给相关企业带来更大的成本压力。
两省采购事项及规则梳理如下:
一、河北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和静脉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采购
注:①申报产品应已取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②被国家和各省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或被列入现行《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的医用耗材企业不得参加。
报价要求:①每个注册证每个产品分类只能申报一个价格,申报价格包含产品价格和伴随服务价格。②如注册证拟中选,同一产品分类同一注册证中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有产品不区分规格型号,以中选价格供应联盟地区。③申报价格须≤2024年1月1日以来该注册证所有符合申报条件产品在全国省级集采机构的最低有效采购(交易)价格、在全国省级和省、市级联盟带量采购的最低中选价格(含已产生中选结果未落地执行的价格);如拟中选,则按最低价格供应。
中选规则:
分量规则:在满足临床需求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应优先选择价格低或较低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不得少于同产品类别上年度实际采购量的80%。
价格联动:采购周期内,如其他地区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比接续采购中选价格低的,实行价格联动。
二、新疆自治区中部联盟吻合器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
新疆自治区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
本次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以采购目录中一个目录序号对应一个分组。按以上 19 组区分采购单元,同一采购单元包含所有规格型号。
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年,对履约情况较好的在下个采购周期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首年约定采购量。
1、申报企业在全国各省级(含省际联盟) 集中带量采购所有曾中选的申报产品均须参与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申报(产品停产且在全国范围内不再销售的除外 ,企业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该类产品的曾中选价格不纳入计算范围),并按要求报价,如未报价视同放弃所有同类(管型/端端吻合器或痔吻合器)产品申报 。
2、所有申报产品基础信息、曾中选产品最低中选价、中选省份等信息将进行公示 。若申报企业涉嫌未如实申报产品及相关价格,一经确认,视情节轻重取消其申报资格,特别严重的,取消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在采购周期内全疆医药采购活动的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申报产品进行一轮报价,产品以注册证进行报价,申报价不高于产品最高有效申报价拟中选。
专家认为需要进行价格纠偏的,由专家合议进行。
以拟中选企业最终报价作为该企业申报产品的拟中选价格。拟中选结果(不含中选价)在平台予以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实名制申投诉。拟中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选结果公布并挂网执行。
采购周期内,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作为全疆地区的实际采购价格,在全疆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执行。若医疗机构与企业在本次带量采购前有更低采购价格的,可执行原采购合同价格。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采购周期内,如有新获批产品(在本次产品申报截止时间之后新获批的产品)接受“省级(含省际联盟)未曾中选产品”报价要求,由企业向联盟采购办公室申请,产品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中选产品在本年度采购协议期内挂网,并允许其在下一年度采购协议期依据量价挂钩的原则参与带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