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与中国消费网联合开展电商“7日无理由退货”执行情况调查,药品和医疗器械多不能无理由退货。
此次调查在14家销售药品或医疗器械的电商中展开,其中既有药房网、金象网、上海药房网等这样专业销售医药用品的电商,也有淘宝、天猫、亚马逊等一些综合类电商。仅36%的被调查电商支持药品和医疗器械无理由退货,而且对同一种商品,不同的电商也有不同的退货规定。
调查发现,多数电商不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专业医药类电商金象网、药房网、药药好、辽宁盛生药房网均不支持药品和医疗器械“7日无理由退货”,壹药网也明确规定“中西药品类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在被调查的综合类电商中,京东商城、1号店、QQ网购等同样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
在被调查的专业医药电商中,只有上海药房网支持两类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壹药网只是部分支持;在综合类电商中,淘宝网、天猫商城、亚马逊部分支持两类商品的无理由退货,支持无理由退货的电商合计仅占被调查电商总数的36%。
而且,大多数电商在其网站中并没有对“7日无理由退货”做出详细解释,只是简单地规定药品、医疗器械类商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但有的电商专门列出了一些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种类。例如,天猫商城列出的是“OTC药品、计生用品和隐形眼镜类商品”,QQ网购和拍拍网列出的是“医药用品、成人用品/避孕/计生用品”,京东商城规定的是“成人用品、保健器械、急救卫生类商品”。
另外,即使是同一种商品,不同的电商也有不同的规定。例如,上述电商规定成人用品或计生用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但淘宝网却规定只要原有包装完好无损,成人用品/避孕/计生用品即可退货;壹药网也规定,除了中西药品类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其他商品(如医疗器械)只要完好,即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无理由退货。即使是国家允许网上销售的非处方药,分化依然严重:绝大部分电商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但也有专业性电商反其道而行之,支持药品“7日无理由退货”。
分析
到底哪些药品和医疗器械应被纳入“7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哪些不适用此项规定?或者是在什么条件下适用,在什么条件下不适用?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针对不同的产品、不同的情况做出具体的规定,而不应笼统、武断地将某一类商品无一例外地排除在法律规定之外。
有电商在其“店堂告示”中列出了药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依据,强调“药品是特殊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GSP)、《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一经售出,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但经查询发现,《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并无此项规定;而是卫生部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而且有法律专家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卫生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前者是上位法,后者是下位法;根据《国家立法法》第79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消法》的法律效力高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因此,药品、医疗器械是否适用《消法》“7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最终取决于《消法》如何规定。而在《消法》规定的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4种商品中,药品和医疗器械并不在列。虽然《消法》还规定了“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那么,药品、医疗器械类商品是否属于“其他商品”的范围?对此仍然需要认真研究,至少将所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类商品不加区分、不分情况、一刀切地排除在“7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之外,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