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西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支持全省3万户60周岁以上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居住在本省范围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每户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其他困难老年人)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3000元的据实给予补贴。
一是一户一补,每户老年人家庭只能申请一次补贴,近年来已享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政策的家庭不再给予补贴。
二是先到先得,根据老年人的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支持改造名单,实行先到先得,补贴额度用完为止。
三是自主选择,老年人自主选择改造服务商,并依据《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自主选择改造项目和物品。
四是资金直补,县级民政部门核实后,按照补贴标准和比例,次月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老年人账户。
按照“申请-确定名单-改造-竣工核实-资金拨付”的流程办理,有改造意愿的老年人向拟改造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提交申请;
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支持改造对象名单,并分批向社会公示;
列入支持范围的老年人家庭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实施完成适老化改造并提出竣工申请;
县级民政部门对改造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确定补贴金额,做好资金拨付。
《方案》要求,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引导老年人及家庭按需实施改造;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组织实施;要加强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对出现骗补、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侵害老年人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