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持续拓展云药道地品种GAP基地,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扩面增项,鼓励中药注射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企业使用GAP基地药材,对标识GAP的中药注射剂、中药给予政策支持,有效延伸中药材产业链。引导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35.鼓励企业和第三方加强对省级中药标准的研究和投入。修订《云南省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36.鼓励药食同源开发。积极争取更多云南特色药用植物纳入药食同源目录。聚焦云南道地药材,拓展应用场景,开发功能性食品和产品。
37.落实关于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加大对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以及创新医疗器械、疫情防控药械在研发阶段的服务指导。引导企业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38.鼓励医疗机构制剂研发。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方收集研究,制定中药(民族药)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免报部分研究资料、缓报临床研究资料等政策。
39.支持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探索对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品种实行目录管理,经省药监局组织专家评估,遴选进入《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目录》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推动医保政策给予支持。
40.鼓励对已上市药品进行二次开发。聚焦血塞通、灯盏花等大品种进行二次开发,挖掘新功能、新效用。推进与澳门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拓宽云药研发路径。
41.深化以医促药。开展“西学中”培训,提高中药处方比例,推动中医药合理应用。培育打造一批中医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省、州(市)学科联盟,加强中药在临床上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