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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拉着”24家药械企业来开会,释放了什么信号?

发布时间:2024-11-14

11月12日上午10点,国家卫健委在北京召开医药企业座谈会,参会企业覆盖中资外资、国有民营、中医药等不同类型的24家药械企业,以及部分银行和金融公司。

 

 

多位医药界人士向“医学界智库”表示,这是国家卫健委首次以座谈会形式,邀请如此多位药械企业代表进行交流探讨,“对医药产业来说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从官方媒体和其他渠道公开的信息看,本次会议由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主持,国家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出席会议并讲话,诸多国家卫健委和相关司局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

 

前来参会的企业代表中,包括国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白忠全,罗氏制药中国总裁边欣,西门子医疗大中华区总裁王皓等,很多是国内或跨国药企中国区的最高负责人。

 

国家卫健委官方发布的信息提到,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听取医药企业对当前医药产业发展形势和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政企交流,推动完善服务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

 

 

图/山城药械招商

 

会议六大重点内容

 

会议强调,支持医药企业抓住发展机遇,参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多联疫苗研发等医药科技创新工作。支持外资企业扎根中国,加强研发创新,推进中高端产品本土化生产,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共赢。支持引导学术交流合作规范开展,合规开展营销,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山城药械招商”公众号披露的信息则更为详细。据悉,这场座谈会主要研究六方面的内容:
 
一、支持医疗数据脱敏共享推进医药产品研发、上市使用后效果监测等政策措施,目前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医疗人工智能和数字化的发展重点。
 
二、支持创新药品、诊疗手段、器械相关标准制定工作的简要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支持商业保险发展推进高端医药产品应用,推进创新药进医院等工作部署和重点。
 
四、支持开展特需医疗、高质量临床试验的有关情况和工作重点。
 
五、支持医务人员合规参加中外医药企业学术会议、合规领取讲课费,营造风清气正学术交流环境的有关进展和要求。
 
六、支持中外企业参与医药科技创新、临床研究的有关进展和工作重点。
 
今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系统谋划,明确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等重大部署。
 
从上述信息来看,支持的六项内容涉及药械从研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临床验证到国际合作的完整链条,或是对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入调研。
 
另一值得关注的是,雷海潮上任国家卫健委主任后,曾代表卫健委方面,多次释放“支持卫生领域创新的信号”。今年8月,他在接受新华社独家专访时提到,要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促进医工结合,以国产药物、疫苗、设备、耗材为创新导向,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更多工具和手段。”
 
药械企业最关注什么?
 
按照会议流程,国药集团、辉瑞等部分企业代表分别有6分钟的发言时间。虽然目前尚未获悉各代表具体的发言信息,但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创始人、执行理事长蔡江南认为,上述内容提到的数据脱敏、医保支付、药品进院以及商业化等,都是药械企业较为关注的问题,也是行业的长期痛点。
 
就医疗数据脱敏问题,蔡江南指出,无论是药品研发还是商保介入,都需要真实世界数据,而医院的病人隐私数据和医保数据在脱敏后如何安全应用于产业,是一个难点。要使这些数据透明化使用,需要制定细致的政策。特别是在跨国临床试验中,需接触中国和国外的临床数据,这就要求数据共享更为规范。
 
医保支付则是药企,尤其是创新药企更为关注的话题。会议的其中一项重点就涉及“支持商业保险发展推进高端医药产品应用”。
 
2023年,我国医保基金对创新药的支出约900亿元,对比四年前已经有了超15倍的增长,但从占比来看,创新药占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只有3.2%,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低。
 
基本医保对创新药械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医保基金面对的筹资压力和基本医保的定位决定了其对创新药械的支持力度仍然有限。蔡江南认为,如何通过商业保险对创新药械给予支持,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等地的医保商保多元支付促进医药创新的机制正不断健全。比如,医保个账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对本市创新药械实现全覆盖;“沪惠保”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复星凯特奕凯达®、药明巨诺倍诺达®等CAR-T产品已累计赔付3300万元。
 
天风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医药团队负责人杨松则认为,创新药企面对的更严峻的则是药品入院的问题。“即使进了医保,部分医疗机构使用国谈药的动力仍然不足。”
 
为什么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不高?蔡江南表示,其中牵涉的原因较为复杂,“部分医院可能并不需要某些药物,且每家医院都有自己的药品目录,医院本身还面临上级考核等复杂因素,导致目录更新流程较为繁杂。”
 
浙江省某三甲医院医保办负责人曾表示,科室医生对医保激励政策的“感受度很差”。该省2021年起对国谈药品实施补偿激励机制,仅补偿DRG出现负结算的含国谈药品病例。对于医院来说,这样的机制意味着如果有盈余,医保不予以补偿;但医院如果不用国谈药,可能盈余的空间更大。
 
对医务人员有何影响?
 
虽然这场座谈会面向的是药械企业,但会议内容中“支持引导学术交流合作规范开展,合规开展营销”的有关表述,则和医务人员直接相关。
 
伴随着医疗反腐在2023年后的常态化推进,“讲课费”话题一直备受医生的关注,而最新一轮的讨论则来源于今年年初在坊间流传的一份文件,即《关于印发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的工作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并没有在国家卫健委官网等官方平台公示,但按照目前社交媒体中流传的文件内容,《通知》主要针对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并取酬的行为提出了“六个应当”和“六个严禁”的要求。
 
比如,对于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行为,会议举办方和授课邀请方应当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且合规合法举办学术活动,并能为医务人员学术讲课提供佐证材料。
 
再如,医务人员参与学术讲课严禁直接接受医药行业相关企业给予的讲课费,以及贵重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但对于取酬的标准、参与学术会议具体规范等,《通知》并没有详细规定。
 
不过,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具体实施细则、今年4月3日,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印发了《上海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对比坊间流传的《通知》,上海的《实施细则》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执业规范更加详细。
 
例如,就取酬标准方面,《实施细则》提到,严禁以编造学术讲课虚假理由或取酬明显超过本行业学协会推荐的讲课取酬标准等方式接受利益输送。
 
而从本次座谈会透露的信息来看,虽然卫健委等监管部门对于学术会议中可能产生的变相输送利益等违法行为仍继续采取坚决打击、高压监管的态势,但对于合法合规的学术会议和营销推广仍然持鼓励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