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总局公告2016年168号),对申请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进行审核,现将符合优先审批情形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
序号 |
受理号 |
产品名称 |
申请人 |
同意理由 |
1 |
CQZ2402029 |
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 |
翊新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该产品属于“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 |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填写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项目异议表,提交至我中心电子邮箱:gcdivision@cmd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