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来源:智采器械
近日,重庆市医保局印发《重庆市医用耗材挂网交易采购工作细则》(渝医保发〔2024〕44号),《工作细则》涵盖适用范围、分类采购、挂网管理、交易管理、监测管理、组织实施等、附则等七个方面。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与以往重庆市相关交易细则对照,此次出台《工作细则》主要变化体现在:
不再区分高值耗材、普通耗材交易细则,实施分类包括:集中带量采购、限价采购、备案采购和其他采购四类。在“其他采购”分类设置创新产品挂网专区。
设置活跃区和非活跃区,挂网医用耗材在招采系统近一年内无有效交易订单的,交易状态自动转入“不活跃区”。“不活跃区”内医用耗材产生有效交易订单的,自动激活转入“活跃区”。(耗材方面河南、江苏已率先实施活跃区、非活跃区分区管理)
已挂网产品在外省产生最新挂网低价的,生产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主动提交申请。“活跃区”医用耗材原则上每年集中公示调整挂网价。
按不定期比价结果进行信息推送。对未如实申报或逾期未更新外省挂网价的,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外省挂网价最低值下调10%作为挂网价,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受理其挂网申请。(对企业处置措施和四川一致,另外陕西、浙江等也有下调价格等相关处置措施)
探索建立互评机制,医疗机构对产品质量、企业供应保障等进行评价,生产、经营企业对医疗机构采购、货款支付等进行评价。定期推送互评结果,约束双方交易行为,提高交易采购质效。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或备案的医用耗材。(招采系统采购)
根据实际交易分为“活跃区”和“不活跃区”两类。
“活跃区”和“不活跃区”内医用耗材均为正常挂网状态,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采购。
挂网医用耗材在招采系统近一年内无有效交易订单的,交易状态自动转入“不活跃区”。
“不活跃区”内医用耗材产生有效交易订单的,自动激活转入“活跃区”。
生产企业申请终止挂网的或挂网不满一年申请暂停挂网的,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恢复)挂网。确因临床需要,由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后恢复挂网。
暂停或终止挂网的产品,在恢复产品挂网时,生产企业应主动更新产品资质和价格信息。
1.开展挂网产品比价工作。按照不定期比价结果进行信息推送。对未如实申报或逾期未更新外省挂网价的,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外省挂网价最低值下调10%作为挂网价,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受理其挂网申请。
2.动态监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根据挂网产品的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量价分布等信息,设置价格提醒,医疗机构可参考相关信息调整采购价格。提醒情况将按季度汇总后通报给相关单位。
医疗机构通过招采系统采购应与实际采购保持一致。针对网上采购率不高、线上线下价格差异较大、配送不及时、配送不到位等行为,各级医保部门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信用评价、信息披露等手段,加强监测监管。
探索建立互评机制,医疗机构对产品质量、企业供应保障等进行评价,生产、经营企业对医疗机构采购、货款支付等进行评价。定期推送互评结果,约束双方交易行为,提高交易采购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