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发布《本网评论丨惩治"微腐败"须用铁拳头》,强调“微腐败”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农业农村等各领域,仍然呈现量多面广典型特征。
伴随国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医疗较以往获得更大的市场关注,但灰色利益输送的风险也同步提高,“微腐败”在基层表现相对更为明显。
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李某利用担任某市某镇政府医保所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收取辖区村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1万余元,其中14万元在医保系统中核定缴纳,剩余27万余元被李某侵吞并用于个人房屋装修、生活开支等。另查明,被告人李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缴全部犯罪所得。
中纪委在近期文章中也曝光了多个基层医疗腐败案件。如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邵伯中心卫生院原院长谢某某,在历任多个基层卫生院院长期间,多次将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告知供应商马某某,变相将其列为意向承揽方,使得三方比价、招投标等采购程序流于形式,收受马某某所送现金。2024年4月,谢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伴随医疗反腐深入颗粒度细化,基层医疗腐败行为也将逐渐成为紧盯对象。
医疗反腐仍将继续
医疗反腐近年来在广度和精度上都在不断提升。以商业贿赂领域为例,福建、重庆、江西等地陆续发布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将销售费、推广费、设备捐赠等均定义为可能涉嫌商业贿赂行为。
可以预见,医疗反腐在2025年仍将保持,且覆盖面和精准性也有望再度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