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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一省发布挂网新规,日常挂网集中申报,1年以上无交易暂停挂网

发布时间:2024-12-26

 
 
 
近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了实施范围、挂网采购方式、集采产品落实、价格联动、配送及结算、监督管理、撤网及暂停七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明年3月1日起,所需耗材均应在招采平台采购

产品范围:属于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范围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表中所有类别均可参与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

时间要求:2025年3月1日起,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所需医用耗材均应在招采平台采购,属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范围外的医用耗材产品需向当地县级以上医保部门备案

 

带量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挂网,日常挂网在窗口期集中申报

集中带量采购:

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直接挂网采购。

日常挂网采购:

挂网时间:相关医用耗材产品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依据《黑龙江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程序开展,相关企业在窗口期集中申报

未在黑龙江省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由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挂网时所申报相关耗材产品在国内所有省份挂网(中标)价的最低价(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执行价格,下同)截图,该最低价作为产品的挂网限价。

无外省挂网(中标)价的:需提供黑龙江省3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使用推荐意见书,以推荐医院的最低采购意向价格作为挂网限价

鼓励自主议价:鼓励医疗机构积极与医药企业进行自主议价,也可通过医联体或医共体等形式进行联合议价,降低采购成本,议价结果为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

 

 

30天内未联动新低价产品暂停挂网1年

挂网产品按全国各省平台最低执行价动态调整:

已在黑龙江省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应当按照国内所有省平台正在执行的所有价格(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格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新最低价执行30日内企业未申报,产品暂停挂网1年:

企业产品在其它省出现新的低于黑龙江省平台的最低挂网(中标)价格,须在新的最低价执行之日起30日内在黑龙江省采购平台按要求维护新的最低价格。

若企业逾期不申报,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依据《黑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医院采购成交价不得高于挂网限价:

挂网结果执行后,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耗材,采购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挂网限价

 

企业保障配送,一般医用耗材24小时内送到

无论医疗机构采购规模大小、地理位置远近,无论生产企业自行配送或委托配送企业配送,急救产品须在4小时内送到,一般医用耗材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保证产品质量。

 

医院网采率不低于80%

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采率不低于本机构医用耗材本年度全部采购金额的80%

在采购过程中,要积极开展议价工作,及时回款,按时将议价结果和备案采购数据及时上传至省采购平台。

 

2年内不接受被撤网产品挂网,1年以上无交易产品暂停交易

被撤网的产品,均适用2年内不接受该产品(以医保编码为准)挂网申请的规则。

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显示1年以上无交易记录的产品,自动列入备选目录,并暂停交易

如临床有采购需求,由有需求的医疗机构提出采购申请,经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实际供应情况确定是否恢复交易。

 

《政策解读》内容概览

针对《通知》内容,黑龙江省医保局还发布了相关政策解读,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主要内容有:

1.依据平台改造情况组织非集采IVD产品挂网采购

IVD(体外诊断试剂)将根据国家及省信息化平台改造情况适时组织非集采IVD产品挂网采购,平台改造前保持原有采购方式

 

2.省招采平台没有的产品如何采购?

能够申请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企业需及时申请,在省招采平台挂网销售,医疗机构线上采购,医疗机构不可线下采购平台已有的耗材。

无法申请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保持现有的采购方式,但需根据属地化原则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保部门备案,同时在招采平台“线下采购备案”模块进行备案信息上传。

 

两省规范挂网价格,多家企业产品暂停挂网

本次黑龙江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实行价格联动,若企业产品在其它省出现新的最低价,应在执行之日起30日内维护。若企业逾期不申报,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

目前,各省对产品挂网价格的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价格治理趋向常态化。近日,山东、陕西两省开展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价格调整,发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并予以相应处罚。

山东

 

未联动最低价产品暂停挂网,两年内不得挂网

今年10月,山东省对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产品开展了挂网价格比对,发现部分挂网产品未联动外省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格,要求企业在自行下调挂网产品价格。

12月23日,山东省发布《关于公示部分医用耗材产品暂停挂网的通知》。经再次价格比对,发现部分产品仍未联动外省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格,拟对该部分产品暂停挂网,且两年内不得在山东省再次申请挂网

根据公示数据显示,本次共有2万余个规格型号的产品暂停挂网,涉及到566家企业。

 

陕西

 

撤网产品一年内不得再次挂网,产品愿意调价可保留限价挂网资格

今日(12月26日),陕西省发布《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处理结果的通知(第三批)》。对10月公示的药耗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12月26日起,取消未递交申诉和申诉不成功医用耗材产品的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得在陕西省再次申请挂网

如本次撤网涉及的医用耗材产品愿意以全国最低挂网价为基础下调涉事产品价格10%,相关企业可在撤网之日起一个月内(截止2025年1月26日)携带相关材料递交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经审核通过后予以保留其限价挂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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