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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互联网+新政”支持医药电商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08

 

       据中国政府网7月4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在健康医疗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的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等行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医药电子商务行业位列六大被国务院鼓励发展的行业电子商务之列。

       其中,与网售处方药相关的重要条款是:“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

《指导意见》中还提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发展电子处方为医药电商的腾飞提供了基础。

      对于《指导意见》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务院提出建立“互联网+”行动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开始试点示范,给地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

      这已经不是国务院第一次发文支持医药电商发展了。就在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电商国八条)。其中提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        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电 商国八条给还出了政策出台的时间点:“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

自从2014年5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挂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业界对正式法规的出台几乎是盼星星盼月亮,最早传闻正式法规在元旦出台,然后是春节,最后是两会。。。各位同仁不要灰心,相信处方药网售新政出台在即!(来源:中国药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