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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发文:除58种医疗设备,国产优先(附清单)

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10月31日,黑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省级卫生健康行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草案)》论证结果公示(以下简称《进口产品清单》)。大型公立医院进口医疗设备采购管理,生变!

 

 

除58种进口设备,国产优先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论证,经财政部门核准后方可购买

 

基于此,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委属(管)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行为,黑龙江省卫健委组成专家组对委属(管)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需求进行了集中论证,发布了2024年度《省级卫生健康行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草案)》(清单如下)

 

本次,共计58种医疗设备通过专家论证,省委属(管)公立医院可直接采购进口设备,无需再次论证。

 

然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国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满足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

 

也就是说,除了这58种医疗设备,其余采购均需优先国产设备!

 

 

据通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的7个工作日内(10月31日-11月6日),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不接受匿名举报,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后,印发实施。

 

进一步限制进口!

137种器械全部采购国产

 

众所周知,依据此前国家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2021年版),政府机构(含事业单位)在采购医疗器械及仪器时,需遵循明确的国产产品比例要求。

 

其中:

137种医疗器械必须100%采购国产;12种需达到75%的国产采购比例;24种则为50%;另有5种医疗器械要求至少25%采购国产。

 

如需查阅详细文件,

请于公众号后台回复数字“137查看。

 

 

该文件无疑在全国范围内对公立医院采购国产设备的比例进行了强制性的规范。当然,地方政策也同样为此“保驾护航”。

 

今年4月,河南省卫健委发布了《河南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大宗)医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调公立医院在大型(大宗)医用设备的招标采购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国产设备能够满足需求时,原则上应优先选择国产产品。

 

从国家到地方,得益于多类政策的连续推动,以及国产医疗器械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服务保障等领域的显著进步,众多优秀国产医疗设备已具备与进口产品相抗衡的实力与自信。

 

这一趋势的直接体现便是,各地经过严谨论证后通过的《进口产品清单》数量显著减少。

 

  • 例如,浙江省2021-2022年《进口产品清单》相比2020年减少了20种医疗设备

  • 广东省2021年的进口医疗设备清单更是大幅缩减,从132种降至46种。

  • 本次,黑龙江2024年委属(管)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也仅有58种

 

这些变化不仅是对国产医疗设备性能提升的直观证明,同时也预示着,随着国产设备不断发展,想要进口产品,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批流程和限制条件,利好所有国产医疗设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