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岭北山人
根据“辽宁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需要,拟开展产品调研,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意向设备的相关资料,诚邀各生产企业或委托代理公司积极参与调研。
一、生产企业或委托代理公司资格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辐射安全许可证》(适用于CT机和DR机)。
(二)委托代理公司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方可参与此次调研。
(三)本次调研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不参与项目调研,后续不再接受单独上报。
二、项目概述
根据辽宁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批复,拟采购CT、C型臂移动X线机、DR、DSA、彩超、超短波治疗仪、磁共振、动态心电图、多参数监护仪、腹腔镜、高温高压灭菌器、宫腔镜、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蜡疗机、麻醉机、内镜清洗工作站、全自动化学免疫发光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生化分析仪、数字肠胃机、数字乳腺机、微生物鉴定仪、胃肠镜、心电图机、血细胞分析仪、血液透析机、眼科AB超、眼科电生理、眼科手术显微镜、有创呼吸机、在线血滤机、支气管镜等24类设备,用于我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由我委统一采购,采购意向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开。
三、项目详情
四、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邮箱地址:liaoningwjw024@163.com
注:
(一)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word及pdf各一份,内容需一致,pdf须加盖公章);
(二)CT、C型臂移动X线机、DR、DSA、MR、彩超、腹腔镜、全自动化学免疫发光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数字乳腺钼靶机、数字胃肠机、胃肠及支气管镜内系统、血细胞分析仪请使用附件中相应固定模板,其它设备使用其它模板。
五、其他事项
(一)邮件和材料命名格式:XXX设备-品牌-型号-厂家-联系人-联系方式;(二)本次调研提交的资料,我委不承诺和最终购置绝对相关联;(三)同一厂家(品牌)仅限一份资料,请各生产企业做好内部沟通,避免重复递交;(四)各生产企业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散布任何与本项目调研内容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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